女婴输液时出现异常症状 医院事后称药液已丢失
//m.bahamastreasure.com2009-08-24 09:46:15来源:全民健康网
医院称异常症状为输液反应
该院新生儿科护士长张慧聪称,琪琪输液过程中的确出现了这些异常症状,当时医护人员也进行了全力抢救。“出现了异常,药液就被立即停用了,一名正在进修的护士以为药液没用了就给处理了。”张慧聪称,对此她向患儿家属道歉。
该院李姓副院长解释说,从体征、临床症状等初步诊断,琪琪的异常是输液反应所致,而造成输液反应的原因则与药液、输液器材、输液过程中的操作等多种原因有关。
闫女士说,在她的要求下,事发当晚,该院李姓副院长给她出具了一份病历记录,记录中院方不认同家属所称的“药液有问题”一说。
医院称药液丢失为管理失误
“如果是输液反应,为何是在输液第六天且第二组的时候才出现?孩子抵抗力不比大人,那么多的异常症状,万一对身体造成影响怎么办?”8月17日,琪琪的家长与医院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初步协商。
该院医务科刘姓负责人称,从琪琪的体征、临床症状诊断为输液反应,“如果是输错药不会出现高烧。”药液被护士处理掉、未进行封存,是院方管理失误,医院将对此承担责任。该负责人称,医院将对琪琪进行全面体检,一旦查出与此次输液反应有关的疾病将对其负责。
同时,该负责人称,“单纯的输液在临床上比较常见,一般不会留有后遗症。如果琪琪今后出现任何影响,经鉴定是此次输液反应所致,该院将负全责。”
而对于“争抢病历记录”一说,该负责人称,家属有权看病历和记录,如果需要,可以给家属复印件,根据规定,原件应该为医院持有。17日上午,院方根据家属的要求,现场封存了琪琪的病历。
部门说法
双方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
初步协商后,琪琪的父亲寇先生不认同医院所称的“输液反应”,认为“被医院扔掉的药液有问题”。
记者从专业医务人员处了解到,输液反应中有全身泛紫、颤抖、高烧等症状,而“输液反应”在临床比较常见,发生的患者可能是老人也可能是婴儿,与药品、液体、输液器材、输液过程操作、患者体质等多种原因有关。发生输液反应后,如果家属提出封存药品,医疗机构应该对药品进行封存,经专家鉴定后划分责任。
对此,石市桥西区卫生局医政科和石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人士称,从目前看,该事件为医疗纠纷的范围,医疗机构没有按家属要求对药品进行封存,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患儿家属可以对患儿全面体检,查看是否对身体造成影响,之后双方再进行协商;也可以申请医疗鉴定;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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