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社保卡就医实时报销试点 明年覆盖全市
//m.bahamastreasure.com2009-10-26 09:32:30来源:全民健康网
持卡门诊就医6问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2.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金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金额垫付医疗费用。
3.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
答:持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4.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人个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5.补(换)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保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6.持卡参保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怎样看病?
答: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额收取现金,为参保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安排 明年全市滚动推开
石景山区测试工作的成功,为全面推进社保卡工程创造了条件。西城区社保卡试点工作今天正式启动,全市社保卡工作将滚动推开。
西城区仅三级医院就有12家,占全市三级医院的17%,其中人民医院、北大医院日均门诊量在7000人左右。西城区将发放社保卡60万张,开通定点医疗机构97家,试点工作预计于11月底前结束。
西城区试点安排如下:从今天起,北大医院、人民医院、积水潭医院、二炮总医院四家医院启动持卡就医;11月初,除北大医院、人民医院、积水潭医院、二炮总医院四家医院之外,其他12家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也将启动持卡就医。11月下旬,西城区所有实施持卡就医的定点医院全部启动,届时全市持卡参保人员都可以到西城区定点医院就医,到11月底,试点结束。第一批10万名参保人员社保卡于今天开始发放,第二批20万名参保人员社保卡于11月初进行发放,第三批30万名参保人员社保卡于11月底前陆续发放到位。
在西城区试点工作平稳推进的基础上,其他区县将从明年开始滚动推开,明年年底前全市18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1000万参保人员将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预计明年一季度启动东城、崇文、宣武三个区,二季度启动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下半年启动其他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