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官员解析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m.bahamastreasure.com2009-12-01 10:16:21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记者 孔令敏
11月30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该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说,原劳动保障部曾于2000年和2004年先后发布了两版医保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则是2004年首次制定。相较于旧版目录,新版目录的调整主要体现了新医改精神,着重于用药管理办法和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和完善,致力于做好4个衔接: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衔接;与加快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相衔接,兼顾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药管理需要;与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相衔接,促进合理用药;与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相衔接,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甲类
姚宏说,与2004版医保目录相比,新版目录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目录甲类部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甲类目录的药品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进行调整。因此,可以保证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为配合今年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安排,各地要在12月开始执行甲类目录。同时,考虑各地用药习惯不同,地方对乙类目录可以在1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各地也要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相应的调整工作。
增加260种药品
“目录还适当增加了新药品种。”姚宏说,与2004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共增加了260种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种,增幅为11.8%。新增的药品都是近年来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既增加了医务人员为参保患者治疗时的用药选择,也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同时,新版目录还对旧版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
用药限制率提高12%
姚宏说,新版目录的一大特色还在于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在与目录配套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医师开西药要符合诊疗原则,开中成药要遵循中医的诊断原则和理法方药,对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得叠加使用,对部分易滥用的药品在支付范围上还进行了限定,以防止药品滥用。比如,新版目录对抗生素进行分级管理,明确规定了哪些抗生素要在急危重症条件下才能运用等使用限制。据统计,相较2004版,新版目录共设定了843个使用限制,限制率提高了12%。
另外,对新版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人保部还要求各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以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同时,还要研究探索建立药品谈判机制,对部分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医保基金产生风险的药品,另行制定谈判准入的办法。
姚宏强调,虽然与旧版相比,新版目录用药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患者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要求相比,新版目录的保障水平还是十分有限的,依然是为参保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