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走穴”规范试行广东云南 不依法患者吃亏
//m.bahamastreasure.com2010-01-04 09:24:28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医改”提出的医生可多点执业(俗称“走穴”),目前在广东和云南试点,广东率先出台管理办法允许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在该省不超过3个地点执业,并报卫生部门备案。我省虽不在试点之列,尚未做出相关规定,但这一共性问题仍引发了民众关注,盼“走穴”的规范细则早日出台,业界普遍认为,“走穴”合法后,如何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走穴”不合法致患者吃亏多
李先生提起医生“走穴”就气不打一处来:父亲在二甲医院住院做胆结石手术,该医院承诺请大医院专家开刀,只要付“走穴”费2000元即可,谁知手术出了意外,可因为既没见着“走穴”专家的人也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导致父亲病情严重不说,连索赔也找不到对象。
“如果医生‘走穴’合法化了,至少会以协议的形式体现,不至于连是谁做的手术都不知道。”李先生认为,既然现在医生“走穴”成了一种存在多年的“”,就应该规范起来,这样患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不然医生拍拍屁股走人,如果将患者医出个三长两短,连证据都没有,患者就只能吃哑巴亏了,因为‘走穴’医生的姓名并不会出现在病历上。”
武昌一位患者张女士也为医生“走穴”苦恼不已,她在一家民营美容机构做了隆鼻手术,对方称是请的上海专家来汉做的手术,谁知术后出现了种种问题,现在她每天歪着鼻子去扯皮,也没个结果。“根本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上海来的。”张女士说,现在很多美容机构都承诺请外地专家甚至韩国专家来“走穴”,一点都不规范。
“走穴”范围有望得到控制
根据广东率先实行的“走穴”合法化规定来看,首先规定是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才能“走穴”,且仅限在省内。“走穴”必须经过卫生部门严格的审批,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自主选择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必须取得第一执业地点的同意。医师与新增的执业地点达成聘用意向后,第一执业地点与新增执业地点要签订关于明确医师工作时间、工作职责、薪酬给付、医疗、民事责任分配等问题的用工协议。
“说实在的,我们也觉得累,每周不是飞来飞去,就是在高速公路上。”一位经常“走穴”的教授说,“走穴”地点根本不分省内外,常常是全国到处飞,有些也不好推脱。
对此,某三甲医院院长认为,教授周末甚至上班时间出去“走穴”,对医院也不利,导致有些时候专家坐诊时间都得改,但的确拿专家们没办法,如果“走穴”能有严格规定,对于医院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会利于管理。
据悉,我省目前还没有对“走穴”合法化做出规定,但业界普遍认为,医生多点执业对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分流病人、提高医生收入等都有好处,基层病人也更方便就诊,就诊费用有望降低,但关键问题是如何规范、如何管理才能共赢。
小知识
多点执业与外出会诊的区别
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或双方协议,定时、定期进行,诊疗对象可能不确定;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对方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诊疗对象明确,诊疗行为是随机、临时的,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