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医院 投资与出资是两回事
//m.bahamastreasure.com2010-01-18 10:36:14来源:全民健康网
叶柏林
新医改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一战略,既可作为政府扩大投入的补充,又可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建立多元化办医格局,通过公平竞争,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很高,企盼给民营医院以宽松环境和政策支持的呼声,不时由专家学者及社会资本持有者发出。
一般认为,投资、出资是两种可供社会资本自由选择的投入方式,与非营利性相对的是“出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不是“投资所有医院”,它固然有运营成本,可以给雇员或承包工作者提供相应的酬劳,也可以有盈余,但不是利润,不能以红利或收益回报出资人,只能用于医院的发展。还有一种提法叫“不分配约束”,意指“任何个人和组织投资于非营利机构,就等于是进行了一次捐赠。然而,目前社会资本大多选择投资方式,既然是投资就不可回避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属性,在被寄予厚望之际,一些民营医院的创办者已经在为整体的名声担忧。新医改要求公立医院消除逐利行为,回归公益性,还要有收支两条线的试点。而此刻,社会资本又试图以投资(营利)的方式办民营医院,从事非营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的已成为医保定点医院),或以参股方式进入公立医院。
举例说明,某省某医院产权为非营利股份制,把“投资”(股份)和“非营利”嫁接在一起,走所谓的“中间路线”。也有人尝试从理论上破解“非营利性医院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分红”和“股份制要求分红”间的必然矛盾。他们认为“投资者投资医院并不是为了现金,而是为了资产增值和公益”,而且“不是医院不能清算,股东不能退出股份”。把投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属性,用模糊的方式隐藏于“清算”、“退出”时,以届时一次性获利掩饰“不分红”,这种破解,其实已陷入悖论困境。
笔者很纳闷,为什么与非营利性医院相对应的“出资”方式,专家学者很少向公众介绍,即使在医疗卫生服务最市场化的国家(如美国就最典型),大多数私立医院也是非营利性的。这些国家保健系统的历史不是从公立和私立医院的划分开始,而是从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院的划分开始的。“出资”也是私立医院的起源方式。民营(私立)医院不是天生就是趋利的写照。
社会资本想“投资”,应该是兴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高端服务。社会资本想进入公立医院,如果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不变,只能是“出资”(譬如捐赠几张病床或某个科室的设置、运转费用)而不是参股。社会资本能不能用“出资”的方式为一些患有职业病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的群体,诸如一些第一代农民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不是选用投资的方式,通过医疗卫生服务再去赚他们的钱(无论是现金分红还是个人资产增值)。这既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也是一种现实的期待。新医改已进入精细化阶段,对上述问题打擦边球或跨界的方式不能作为思考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