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美容院消费陷阱 “优质产品”质次价高坑人
//m.bahamastreasure.com2009-07-28 09:53:37来源:全民健康网
可见,经营者以“免费美容”为诱饵,对消费者采取欺诈经营的做法,已违反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对此,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对有关经营者予以警告,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告并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处罚。
办会员卡办出堵心事
高女士2007年7月在某美容院购买了一张价值1280元的打折美容卡,该卡可享受美容美体项目106次。2008年5月,该美容院因故迁址,由于路途较远,高女士无法继续接受服务,便要求美容院退还其卡内的余款,而该美容院在未能提供免除退款责任的合法证据的情况下,以“打折卡一经购买使用余额不退”为由拒绝了高女士的要求,并称“如果要退,则要按未打折的价格计算已接受服务的金额”。
无独有偶,今年年初,刘先生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一张2000元的金卡。没想到他只去消费了3次,消费金额还不到600元,这家美容美发店就突然关门大吉。刘先生急忙到工商部门去调查这家店的情况,这才得知,早在去年6月该公司便已注销。找不到店家,刘先生办理的美容金卡里的1000多元余额也就此泡汤。
说法:如今为吸引消费者,一些美容院常以会员制、积分制等形式发售各种贵宾卡、优惠卡等消费卡进行促销,鼓动消费者购买,由此引发的美容卡纠纷,不在少数。主要表现为:会员卡、优惠卡消费周期长,资金总额较大,其间发生变故退卡难;美容院任意制定使用规则,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增加消费者的义务,发生争议则以种种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鉴于美发美容机构发放的会员卡、优惠卡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很难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对方违约,从而在消费纠纷中处于劣势。为此,建议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的过程中,谨慎办卡,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优质产品”质次价高坑人
前不久,李女士为儿子办理了一张价值2780元的美容卡,想为儿子根除面部痤疮。不料经过几次敷用后,儿子脸上却出现了过敏症状,经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接触性皮炎”。据了解,当初李女士办卡时,美容院负责人表示该店所用均是优质产品,使用后绝对不会出现过敏现象。事后,李女士找到美容院讨说法,但由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李女士遇到了困难。
张也有类似遭遇。她曾到某整形医院隆胸,追求最好产品的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院方推荐的最贵的隆胸假体,交2万多元手术及材料费做了手术。没想到术后2周,她却发现自己的右乳变得疼痛难忍,不得不到另外一家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后为她进行了假体取出术,并告诉她,原本的假体根本不是她以为的进口名牌假体,而是便宜的劣质品。
说法:“美容成毁容”事件的层出不穷,与时下一些美容院超范围经营有直接关系。国家明令规定,凡是对人体具有任何侵入性的美容整形项目,只能在卫生局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任何美容院均不准涉及。而且,美容院不可聘请医院的医生,否则属于非法行医。凡是在医疗美容机构行医的医生必须是整形专业医师,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医师资格证书,上面印有医生照片等详细的个人资料。
所以,消费者在美容前一定要查看执业者的相关证件,并应坚持查看美容产品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防止受到不正规美容机构及“三无”美容产品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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