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加大新农合医药费用审核 四类医药费不报销
//m.bahamastreasure.com2009-08-31 09:45:44来源:全民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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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
8月27日,西宁市卫生局就进一步加大西宁市新农合医疗医药费用审核力度作出明确规定,对有责任方、外出务工人员外地就医资料不齐全、属于医疗责任和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因经办机构造成新农合资金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据了解,西宁市将加强对外伤等非疾病因素诊治患者的审核报销管理,执行调查核实回访制,分别由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村委会调查核实,有责任方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对外出务工等人员外地就医医疗费用审核,要严格审查提供资料的真伪性,采取多种方式调查核实,资料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医药费用,在未认定责任的情况下暂时停止审核报销,责任认定后,再行审核报销。属医疗责任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在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中违反新农合规定、未经转诊审批等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不予报销。
西宁市卫生局要求各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报付标准和报付流程,超出标准范围部分按自费处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告知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报或多报,不得以任何形式套取新农合资金,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要扣除。同时,不能拖延审核时间,保证医药费用及时结算和支付。( 作者:幼丽 漆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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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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