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行“先救人后收费” 社会叫好医院尴尬
//m.bahamastreasure.com2009-10-14 10:09:20来源:全民健康网
卫生部近日公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明确规定,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10月11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先救人后收费”的急救模式在山东青岛早已实行,这一人性化规定社会上叫好声一片,但医院却有诸如担心三无患者人数增多、治疗费后补落实难等顾虑。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卫生部门应对新规具体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现状
急诊新规青岛实行多年
“卫生部这条规定其实我们医院早就已经实行了,我们医院遇到危重急诊患者,历来都是先救人后收费,或者费用不够先欠着,这条原则至少坚持了十几年了。”10月11日,市立医院急诊科主任张泉三告诉记者,市立医院有专门的绿色通道,交费前就可先治疗,不可能拖着危重病人不救治。
记者了解到,不仅市立医院,青医附院、海慈医院、401医院等大医院对于危重急诊患者的救治工作都非常重视。“人命关天,救人的事情一分钟也不能拖,如果医院因为患者没有及时交费而不救人,患者因此死亡,那么这个责任医院是承担不起的。”青医附院副院长孙运波说,“先救人后收费”在青岛各大医院已成为共识,卫生部门也明确规定对医院“见死不救”的行为将重罚,所以病人不交费,医院也会照常救治 。
尴尬
三无病人成欠费“主力军”
尽管“先救人后收费”已经成为了青岛各大医院早已执行的规定,但多数医院却一点儿也不愿意宣扬这一规定。
前不久市立医院收治了一名脑溢血病人,这个病人没有任何件,也无法通知家属,身无分文、没有自理能力。由于病情危急,医院开通了“绿色通道”进行救治。这个病人住院期间,医院安排了专人贴身照顾,但最后还是医治无效死亡,几万元治疗费和护理费只能医院承担。
张泉三说,他现在最操心的事情就是“三无病人”的治疗费用,仅去年一年,市立医院本部急诊科收治的三无病人就有180多人。据了解,无钱、无家属、无证件的“三无病人”在各医院急诊室经常出现,这些病人也成为了拖欠医院治疗费的“主力军”。“先救后补肯定是好事,但如果救了不补怎么办?谁来为这些欠费埋单呢?”青医附院一位负责人反问记者。
担忧
患者怕被医院消极对待
对于卫生部要求的“先救人后收费”,患者一方面是叫好,另一方面也担心后交费会受到医院的消极对待。“我觉得这个政策可以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但却担心医院会消极救治。病人不交钱,医院治疗起来肯定有顾虑,对患者来说是不利的。”在青医附院急诊科看病的市民董天泽说。
董先生的顾虑并不是没有道理,市立医院一位负责人就表示,他们医院每年都会收治从下面小医院送上来的危重“三无病人”,不仅仅是因为医疗条件的原因,更主要的就是下面小医院不愿意垫付“三无病人”的治疗费用。
“救死扶伤肯定是医院使命,但如果欠费人数多了,医院也承担不起,毕竟几乎所有医院都要自负盈亏。”这位负责人说,“三无病人”的治疗一般都是按照最低限度的标准来进行,医院不敢使用贵的药物,也不敢进行贵的检查,如果都按照“先治疗后交费”来救人,医院肯定要掂量着进行。
建议
出台细则界定危重病人
卫生部要求“ 先救人后收费”规定是好事,但还是应当具体细化以增强可操作性,成了青岛各大医院的共识。“应该对危重急诊病人进行明确界定,如果急诊病人来挂号都称自己是危重病人,都拖着不交费怎么办?如果做不好急诊分类治疗,那急诊也会变成‘慢诊’。”青医附院急诊科医生翁韵琦说,只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才能保证先救人后收费具有可操作性与持续性。
孙运波也认为,对于“先救人后收费”,还须出台相应的补偿保障机制,让医院可以放心救人,省去后顾之忧。“应当设立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缓解各大医院的欠款压力,让先救人后收费能够落到实处。”(记者 单俊楠)